2019/02/18
11月29日,公司安保部在综合楼多功能厅举办了一场法制宣贯培训,对新修订的《安全生产法》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,公司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了学习。
新修订的《安全生产法》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。这是《安全生产法》2002年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重要修订,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、法制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。
培训中对新《安全生产法》的规范用语进行了介绍,重点对新修订的四个主要方面内容作了解读。一是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安全生产工作,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要“以人为本,坚持安全发展”,以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为主要方针,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、职工参与、政府监管、行业自律、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。二是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,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,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,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,改善安全生产条件,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,提高安全生产水平,确保安全生产。三是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安全监管定位,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,确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地位,明确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工作要求。四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,加大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,依法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。
通过学习培训,使各级管理人员掌握新《安全生产法》的核心内容和重点要求,自觉做到知法、懂法、守法,并结合新要求新变化,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,教育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法律法规,杜绝违章行为,确保将安全生产落到实处。